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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残疾
10万/座
因意外身故或残疾,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按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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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
1万/座
1、社保范围内用药。 2、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500元的部分,按90%的赔付比例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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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津贴
30元/天
累计给付天数以180天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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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车费保险金
500元
对于被保险人因事故实际支付的、必要的救护车费用,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每份最高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