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加载中。。。
banner
华农旅意险-畅享神州计划
投保年龄
30天-90周岁
保障计划
10万 20万 30万 50万
保障期限
起保日期
2018年5月12日
起保时间
请选择
购买份数
1 份/人
保障权益/保额
  • 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

    1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伤残/烧烫伤,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按比例给付意外伤残/烧烫伤保险金。

  • 突发急性病身故(含猝死)

    1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猝死或因突发急性病直接导致自发病之日起7日内(含第7日)因该疾病或该疾病并发症导致身故的,按约定的急性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 丧葬费用

    5000元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而身故的,保险公司在丧葬费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支出给付丧葬处理费用、亲属探视费用及遗体遣返费

  • 意外医疗

    1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遭受该次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该意外伤害接受治疗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100%比例给付。与突发急性病医疗共用保额。

  • 突发急性病医疗

    1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突发急性病,并自该次突发急性病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突发急性病接受治疗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100%比例给付。与意外医疗共用保额。

  • 每日住院津贴

    30元/日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旅行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对于被保险人的每次合理住院天数,按约定给付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最高30天

  • 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意外身故

    2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按约定的“航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乘坐客运轮船意外身故

    1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轮船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按约定的“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乘坐客运轨道交通车辆意外身故

    1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火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按约定的“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乘坐客运机动车意外身故

    1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按约定的“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

    2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伤残/烧烫伤,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按比例给付意外伤残/烧烫伤保险金。

  • 突发急性病身故(含猝死)

    2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猝死或因突发急性病直接导致自发病之日起7日内(含第7日)因该疾病或该疾病并发症导致身故的,按约定的急性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 丧葬费用

    1万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而身故的,保险公司在丧葬费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支出给付丧葬处理费用、亲属探视费用及遗体遣返费

  • 意外医疗

    2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遭受该次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该意外伤害接受治疗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100%比例给付。与突发急性病医疗共用保额。

  • 突发急性病医疗

    2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突发急性病,并自该次突发急性病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突发急性病接受治疗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100%比例给付。与意外医疗共用保额。

  • 每日住院津贴

    50元/日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旅行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对于被保险人的每次合理住院天数,按约定给付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最高30天

  • 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意外身故

    4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按约定的“航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乘坐客运轮船意外身故

    2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轮船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按约定的“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乘坐客运轨道交通车辆意外身故

    2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火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按约定的“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乘坐客运机动车意外身故

    1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按约定的“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

    3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伤残/烧烫伤,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按比例给付意外伤残/烧烫伤保险金。

  • 突发急性病身故(含猝死)

    3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猝死或因突发急性病直接导致自发病之日起7日内(含第7日)因该疾病或该疾病并发症导致身故的,按约定的急性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 丧葬费用

    1.5万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而身故的,保险公司在丧葬费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支出给付丧葬处理费用、亲属探视费用及遗体遣返费

  • 意外医疗

    3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遭受该次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该意外伤害接受治疗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100%比例给付。与突发急性病医疗共用保额。

  • 突发急性病医疗

    3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突发急性病,并自该次突发急性病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突发急性病接受治疗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100%比例给付。与意外医疗共用保额。

  • 每日住院津贴

    80元/日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旅行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对于被保险人的每次合理住院天数,按约定给付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最高30天

  • 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意外身故

    6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按约定的“航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乘坐客运轮船意外身故

    3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轮船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按约定的“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乘坐客运轨道交通车辆意外身故

    3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火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按约定的“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乘坐客运机动车意外身故

    2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按约定的“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

    5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伤残/烧烫伤,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按比例给付意外伤残/烧烫伤保险金。

  • 突发急性病身故(含猝死)

    5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猝死或因突发急性病直接导致自发病之日起7日内(含第7日)因该疾病或该疾病并发症导致身故的,按约定的急性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 丧葬费用

    2万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而身故的,保险公司在丧葬费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支出给付丧葬处理费用、亲属探视费用及遗体遣返费

  • 意外医疗

    5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遭受该次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该意外伤害接受治疗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100%比例给付。与突发急性病医疗共用保额。

  • 突发急性病医疗

    5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突发急性病,并自该次突发急性病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突发急性病接受治疗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100%比例给付。与意外医疗共用保额。

  • 每日住院津贴

    100元/日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旅行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对于被保险人的每次合理住院天数,按约定给付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最高30天

  • 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意外身故

    6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按约定的“航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乘坐客运轮船意外身故

    3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轮船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按约定的“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乘坐客运轨道交通车辆意外身故

    3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火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按约定的“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乘坐客运机动车意外身故

    2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按约定的“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我们的服务

保单验真

该保单支持保险公司官网验证,放心100分。

电子保单

投保成功后,电子保单直接发送至您的邮箱,舒心100分。

理赔协助

出险后服务专员将全程提供协助,享保险公司专属绿色通道,贴心100分。

公司简介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06年1月注册成立的一家全国性综合类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组织发起设立,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信用保险等;经保监会核准的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效益优先的经营思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结合华农实际,选择小额分散、风险可控的优质业务,聚焦农险、车险、意健险、互联网四大业务方向,打造核心竞争力。同时,以科技驱动、自主销售体系以及创业文化机制为支撑,深化科技转型战略升级,努力取得平稳较好的发展业绩,期待华农保险能成为创新驱动、价值成长的创业型保险公司典范。截至目前,公司在北京、江苏、四川、浙江、河北、河南、广西、山西、甘肃、广东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各级分支机构。
电话:400-010-0000
网址: www.chinahuanong.com.cn
职业类别

已选择: